- 送心意
宋生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17-03-27 16:58
計算方法也不一樣啊,一個是根據清理收入/(1 3%)*2%,另一個是差額征收啊,這樣理解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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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銷售除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納稅人(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根據(2008)170號文件與(2009)9號文件規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固定資產,應按以下步驟計算應納增值稅額:
步驟一:在身份上做出區分。分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小規模納稅人,按2%征收率征收,不考慮銷售額是否超過原值,公式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2%)×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他舊貨,按照3%稅率征收;其他個人,按照適用稅率征收;
步驟二:對一般納稅人銷售的舊固定資產,按照資產使用情況做出區分:因使用情況特殊而沒有扣除進項稅的固定資產,即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并減半征收,計算方法是: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4%)×4%×50%;已經扣除進項稅額的,做下一步驟的進一步區分;
步驟三:首先按照2009年1月1日(以所購固定資產發票日期為依據)這個標準,區分該固定資產的購置是在此只前還是之后,對于該日期以后購置的,由于抵扣了進項稅,所以按適用稅率計算征收增值稅;如果是該日期以前購入的固定資產,則進入下一步驟,繼續區分;
步驟四:首先按照納稅人是否屬于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內試點的企業做出區分,不屬于該試點企業的,按照4%征收率并減半征收,屬于該試點企業的,再進入下一步驟做出區分;
步驟五:按照該固定資產的購置時間做出區分,屬于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屬于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除固定資產以外的貨物,按照適用稅率計算征收。
總結:從總體看來,對舊固定資產的定義,基本不變,要求是企業賬載的提取過折舊的固定資產,變化的是,不再考慮是否超過原值和是否為應征消費稅的固定資產,對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舊固定資產行為,稅率改為2%,對一般納稅人銷售舊固定資產行為,按照對應的進項稅額是否做出過扣除分為按照4%減半征收和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兩種情況,同時,對銷售其他舊貨的,由過去的免稅變成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包括小規模納稅人)。從而總體上體現了消費型增值稅的特點。
2018-11-24 16:46:53

看資產適用的稅率,一般納稅人是13%
2019-09-16 08:52:45

您好
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固定資產(例如汽車),應分三類情況判斷是否繳納增值稅:
1、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游艇、摩托車,售價超過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
2、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屬于貨物的固定資產,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免征增值稅:屬于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企業按固定資產管理,并確已使用過的貨物;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
3、除以上兩種情況外,企業銷售其他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一律按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020-11-20 22:07:57

您好!是的。稅率不同。
2017-03-27 16:55:27

你好
一般納稅人09年之前買的安3%減安2%
09年之后的13%
小規模現在1
2021-06-24 13: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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