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進行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的納稅籌劃
答: 請問具體是什么混合銷售行為,一般需要按照稅法規定處理,可籌劃的空間較小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籌劃,但這種籌劃思路不適
答: 你好 請就具體問題提問?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020年清泉酒廠稅收籌劃單點策略實訓案例:清泉酒廠主要生產糧食白酒,產品銷往各地的批發商,但也有消費者直接從工廠購買白酒。為了方便消費者,也為了保證本廠的利益,企業擬設立一門市部直接銷售本廠的白酒。門市部對外銷售價擬定為每箱(12瓶,每瓶1斤)含增值稅價508.5元,這一價格低于市場零售價550元,但高于工廠與批發商的結算價(含稅)452元,工廠與門市部按與普通批發商的結算價結算。要求:請對上述業務進行納稅籌劃
答: 你好,同學。 首先,你這生產企業的白酒是流出生產環節相關消費稅就要交納的。 你這直接放給門市,那么就屬于流出生產環節。 但如果這門市你設立 時,不作為單獨的個體處理,而 是作為廠部內的門市,那就是在門市對外銷售時才交納消費稅。可以延遲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