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性金融資產購入時,增值稅是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還是“應交稅費-轉讓交易性金商品應交增值稅”?如果是進項稅額,那轉讓的時候怎么又是“應交稅費-轉讓交易性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為什么非要搞的這么復雜呢?
答: 購入時 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但是 這個并不是購入金融資產本身的進項稅 而是發生交易費用的進項稅 是允許抵扣的 而轉讓的話 采用的是差額征稅的模式 所以 看起來有些復雜 是為了 和一般的銷項稅 有所區別的
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借方存在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為什么出售時,不對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處理
答: 進項稅額已經在月末與銷項稅額一起轉到了未交增值稅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的交易費用的為什么是進項稅額增值稅?
答: 你好,交易費用是借投資收益,如果取得發票則有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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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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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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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