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5日現金清查發現短款250元。1月18日原因查明責任在出納李某。
答: 你好? 1月15日現金清查發現短款250元。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 貸現金? 1月18日原因查明責任在出納李某。 借其他應收款出納?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員工現金不上繳公司出納有責任嗎?
答: 你好,這個只能是去追究員工責任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小黎老師:您好!上次向您咨詢的問題,你的回復“關于您私自留下公司錢款入自己賬戶這種行為是值得商榷的,請問理解?我是否因私自留下公司的錢款構成什么法律責任嗎?是否因這個原因就不能找公司要回自己的工資和獎金呢?麻煩你抽空回復我,謝謝!
答: 你好,您合理的工資和獎金是可以跟公司要回來的。至于您私下留存公司的備用金如果是得到領導的認可是沒有問題的,具體處理事宜需要你們雙方之間進行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