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斥期間是什么意思?為什么實體權利會消滅?
答: 您好!除斥期間,又稱“預定期間”、“預備期間”。是指法律規定的某種民事權利有效存續的期間。除斥期間也是某種法律事實,權利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行使其權利,其權利即被除斥。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5條規定:受遺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未作出接受遺贈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權。在兩個月內受遺贈人可以表示接受遺贈或者放棄遺贈,但超過了法律就自動認為其放棄了遺贈
根據訴訟時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除斥期間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除斥期間一般適用于形成權 B.除斥期間無論當事人是否主張,人民法院均可主動審查 C.除斥期間屆滿,實體權利消滅 D.除斥期間屆滿,實體權利并不消滅
答: 同學,你好,這個題應該選擇ABC選項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除斥期間是什么意思?為什么撤銷權的行使屬于除斥期間?除斥期間為什么不適用中止中斷或延長?
答: 你好 就是一種權利的行駛期間,他是法院怕你這個權利太久的,因為不是權利人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