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是2014年10月22日成立,公司章程中注明注冊資金認繳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可是現在公司到位資金為40萬元,這樣一來在稅務上有什么風險嗎?
答: 你好,屬于沒有按規定的期限交足出資
老師,物業公司2014年12月注冊成立,注冊資金200萬元,公司章程中規定2015年12月1日之前繳足資本,但至今賬上都沒有實繳資本,這對公司有什么利害關系嗎?
答: 如果你公司注銷的話,就需要將實收資本轉入公司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我們公司是2017年10月30日成立的,公司章程上 出資期限為2017年10月31日,出資方式為貨幣,而我們公司第一筆注冊資金到賬是2017年11月22日,12月份的一筆是老板墊資購買的固定資產做的實收資本,這種情況工商年報咋填?認繳時間?實繳時間?出資方式?
答: 你好!認繳時間是章程規定的時間,實繳時間是12月份,出資方式是貨幣資金


烏蘭 追問
2017-03-15 10:35
鄒老師 解答
2017-03-15 10:32
鄒老師 解答
2017-03-1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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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