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宋艷萍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經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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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結合以下內容考慮
1確認依據不再是風險報酬轉移,而是依據控制權轉移為依據。
2更注重合同,體現了收入和經濟法和結合。
3引入合同資產合同負債等概念,收入分攤確認更為準確。
4關于收入在時點確認還是在一段時間內確認更加明確。
你可以結合講義或者教材展開來敘述。
2020-05-28 11:01:33

你好,請補充完整你的問題或者原問題下面追問哦
2020-07-01 08:19:41

你好!對收入來說調減就是你說的這個意思
2022-03-10 15:46:42

你好同學《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8)》對銷售(貨物)商品收入確認的規定:第四條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五)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增值稅法規對銷售(貨物)商品收入確認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第134號,第十九條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一)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二)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3]第038號第三十三條,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的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三)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四)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五)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六)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的當天;(七)納稅人發生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至第(八)項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企業所得稅法對銷售(貨物)商品收入確認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十三條企業的下列生產經營業務可以分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二)企業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以及從事建筑、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其他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第二十四條采取產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業分得產品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收入額按照產品的公允價值確定
2020-04-28 10:14:43

A選項是租賃準則規范的
收入準則主要規范的是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收入,除了資產處置。租賃、金融資產等收入
其他的都是收入準則規范的
2020-03-21 1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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