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供應商,我們對賬,14年有一張發票和15年有兩張發票,對方供應商有入賬,我們那沒收到增值稅發票沒入賬,導致帳對不上,如果真的發票遺失,這么久了,對方要怎么做,我單位要怎么配合,一起解決這問題呢
朱朱
于2017-02-23 16:22 發布 ??701次瀏覽
- 送心意
鄒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17-02-23 16:27
那是對方登報,聲明遺失是么,和我單位沒關系是么,14年15年增值稅發票給我們也不能抵扣了,過期了
相關問題討論

需要登報,聲明遺失
2017-02-23 16:24:17

應及時辦理登報,去稅局處理相關事宜
2015-11-02 18:28:20

您好。
開出來的發票丟失了,不用重開給對方復印件做帳。
2022-04-02 16:29:06

按照以下方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
三、簡化丟失專用發票的處理流程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1、2,以下統稱《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2018-07-26 13:45:56

你好,直接用復印件入賬
2020-06-03 17: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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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老師 解答
2017-02-23 16:24
鄒老師 解答
2017-02-23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