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利潤總額=1590(萬元) (2)工會經費應調增所得額=5(萬元) 職工福利費應調增所得額=10(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80(萬元),實際發生30萬元,可以據實扣除,無需調整。 工資和三項經費應調增所得額=15(萬元) (3)廣告費扣除限額=900(萬元) 廣告費調增所得額=150(萬元) (4)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30(萬元)>15(萬元) 業務招待費調增所得額=10(萬元) (5)公益性捐贈扣除限額=190.8(萬元),實際發生的公益性捐贈100萬元,可以據實扣除,無需調整。直接捐贈和稅收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應調增所得額=11(萬元) (6)可以扣除的利息費用=30(萬元),應納稅調增=22.5(萬元)。 (7)相當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的比例計算的部分是免稅的,因此納稅調減15萬元。 (8)2019年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0萬元。 理由:企業在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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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12-19 23:31 發布 ??1388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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