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公司是加工型企業,委托方委托我們加工產品,但是我們又拿去給第三方,我們與委托方簽訂的合同結算重量是加工前重量,開票也按加工前重量開票,但是我們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是按照加工完的重量結算,第三方也按加工完重量給我們開票。問題出現了,加工完的重量比未加工的重量輕。就相當于我們購進的重量低于銷售的重量,但是東西是同一個東西,這樣稅務局那邊會認定虛開發票嗎?有合同可以作為一個解釋說明嗎?
答: 同學你好,這種情況的話,稅務不能認定為虛開發票,但是給前面的委托方按加工前的重量開票,不符合實際業務,建議修改合同,或者簽訂補充協議,改為按加工后的重量開票。
19年有筆發票現在查出來屬于接收虛開發票,但是是當時跟我們合作的公司開不了票,找的第三方給我們開的,現在如何證明我們確實是有這筆支出的
答: 你好,沒法證明的,你是實際有支出,但是別人給你虛開了發票,你支付給了a,你和a的業務必給你開了發票,這個就是虛開發票,除非a給你們開發票。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第三方開票,如果簽訂了三方協議,算虛開發票嗎?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答: 算的啊,沒有真實交易就是啊


負責的寶貝 追問
2021-12-16 19:15
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21-12-16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