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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娟
于2021-12-01 10:28 發布 ??2043次瀏覽
星河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CMA
2021-12-01 10:30
同學你好,以下建議是不可以報銷的: 1.發票上的貨物、應稅勞務、服務名稱處籠統填寫,沒有具體明細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開具不實的發票,不能報銷。 2.發票清單,為自行打印的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帶有清單,但是清單不是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打印出來的,不可以報銷。 3.發票與實際業務不吻合比如你買的是茶具,開的卻是辦公用品,不可以報銷。取得的商品與開具的發票不一致,涉嫌虛開發票,這樣的費用發票不能報銷。 4.發票章蓋的不規范沒有蓋發票專用章或蓋錯章、蓋章模糊
劉娟 追問
2021-12-01 11:30
老師,我說的是電子普通發票
星河老師 解答
2021-12-01 11:37
同學 你好,這里是包括了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電子普通發票的所有情形。1.未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普通發票自2018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02開具內容與實際業務不符的發票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二條03監制章還未換的發票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制章。掛牌前已由各省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和原各省國稅機關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在2018年12月31日后繼續使用。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第六條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不存在掛牌前后變化的問題,因此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明確,由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在2018年12月31日后仍然繼續使用。發票監制章中有“國家稅務總局監制”的字樣的發票,就是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可繼續使用,如下圖:04發票稅率選擇錯誤的發票稅率欄錯開的發票不能報銷,如銷售貨物開具了5%稅率,金融服務開具了9%稅率等情況。05沒有編碼簡稱的發票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并打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第一條06自行使用A4紙打印清單的發票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第十二條規定【大叔補充: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清單,要求更嚴格一些,明確規定必須從使用防偽稅控系統「也就是現在的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自制Excel表格或者用公司自己的銷貨系統打的清單都不合規。受票方面臨不得抵扣的稅務風險。企業在系統做好清單后,打印的時候沒規定必須用邊上帶齒孔的特殊紙張,A4紙打印也可以。對于增值稅普通發票,要求相對寬松一些,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匯總開具,但是并沒要求清單必須從系統開,如果購買的商品種類較多,銷售方可以匯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可憑匯總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購物清單或小票作為稅收憑證。07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備注欄填寫不完整的發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第一條08提供建筑服務備注欄不完整的發票提供建筑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三)項09銷售不動產備注欄填寫不完整的發票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四)項10出租不動產備注欄填寫不完整的發票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五)項11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備注欄填寫不完整的發票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滯納金、合計等。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51號)12差額開票備注欄填寫不完整的發票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二)項13未按規定要求開具成品油的發票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開具成品油發票時,應遵守以下規則:1.正確選擇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2.發票“單位”欄應選擇“噸”或“升”,藍字發票的“數量”欄為必填項且不為“0”。3.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原因涉及銷售數量的,應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中填寫相應數量,銷售折讓的不填寫數量。4.成品油經銷企業某一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的油品可開具成品油發票的總量,應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專用發票、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對應的同一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的油品總量。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成品油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號)第一條第(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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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普通發票報銷,是報銷價稅金額?
答: 報銷當然是價稅合計金額啊
增值稅普通發票有報銷期限嗎
答: 你好,這個沒有一個統一規定,最好是做到及時入賬報銷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采購收普通發票銷售開增值稅發票怎么報稅
答: 報稅按銷售17%稅率交納。
你好,我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但是對方入不了帳,報銷不了,這對我有影響嗎?
討論
你好,想問下增值稅普通發票能否跨省報銷?
增值稅普通發票開的個人的名字可以拿來報銷嗎
增值稅普通發票,單位名稱和稅號不小心被油漬浸沒字了,是不是不能報銷了?如圖
增值稅普通發票,如果員工放包里,褶皺特別厲害,破爛了還能用嗎(報銷)?
星河老師 | 官方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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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娟 追問
2021-12-01 11:30
星河老師 解答
2021-12-01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