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再繼續經營了,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能轉讓給法人或股東嗎?這種轉讓在稅費方面與:土地一開始就是以法人或股東的名義購買,然后無償或有償給公司使用。兩者哪種更省費用?
奮斗的外套
于2021-11-30 18:46 發布 ??1316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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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1-11-30 19:25
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能轉讓給法人或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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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能轉讓給法人或股東
2021-11-30 19:25:00

你好!公司的費用才行,他的不可以。
2017-08-07 15:05:38

您好,公司不經營了,稅也不報了,對法人影響如下:
如果不報稅,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員會把貴公司作一個“非正常戶”的處理,如果長期聯系不上貴公司,會繼續發展為“非正常注銷”,這個公司的法人基本上以后啥都干不了,他想在任何地方開辦公司,都需要先到原來稅務局把非正常注銷狀態改為正常狀態。上個月有個人到我們這邊的稅務局解決2007年的非正常注銷,先是申請“重新開業”,開業了后接受逾期未申報的處罰,然后補充申報,再將非正常狀態改為正常,最后走正常注銷的流程,其中稅務登記證什么的丟了還要掛失、罰款。這些信息是全國聯網的,法人想再開公司或者貸款、出國什么的,都要把以前的事情了結。至于股東,小公司無所謂,但是如果性質比較嚴重,那國有銀行貸款什么的應該是會有污點的。所以開公司前要學公司法,如果開了有納稅申報義務你不申報又不注銷,那就是個人誠信問題了。沒有收入可以零申報,要是零申報也嫌麻煩,那就去辦注銷。
2016-10-21 18:12:32

你好,上面寫著全體股東的呢要簽字
2020-01-08 11:16:06

現實中可以的,如果理論不合適的
2017-07-27 1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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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老師 解答
2021-11-30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