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好,一般去面試 被問到你是怎么做存貨核算的?怎么回答比較合適?這是問成本核算方法還是什么?感謝
靜靜地、聼
于2021-11-25 16:15 發布 ??1483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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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1-11-25 16:16
(一)實際成本法
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的,一般適用于規模較小、存貨品種簡單、采購業務不多的企業(主要指未采用電子計算機處理日常核算業務的企業,下同)。由于各種存貨是分次購入或分批生產形成的,所以同一項目的存貨,其單價或單位成本往往不同。要核算領用、發出存貨的價值,就要選擇一定的計量方法,只有正確地計算領用、發出存貨的價值,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進而正確地確定企業的凈利潤。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領用或發出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后進先出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這五種方法都有自身的特點,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選用。
商品流通企業的商品存貨的日常核算,對批發商品來說,一般應采用進價計算。各批進價不同時,售出或發出的商品進價,也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后進先出法等方法中選用一種進行核算。
(二)計劃成本法
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方法的,一般適用于存貨品種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如大中型企業中的各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品種繁多的,或者在管理上需要分別核算其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的,也可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企業,其基本方法簡介如下:
1.企業應先制定各種原材料的計劃成本目錄。規定原材料的分類、各種原材料的名稱、規格、編號、計量單位和計劃單位成本。計劃單位成本在年度內一般不作調整。
2.平時收到原材料時,應按計劃單位成本計算出收入原材料的計劃成本填入收料單內,并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作為材料成本差異分類登記。
3.平時領用、發出的原材料,都按計劃成本計算,月份終了再將本月發出原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進行分攤,隨同本月發出原材料的計劃成本記入有關賬戶,將發出原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必須按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除委托外部加工發出材料可按上月的差異率計算外,都應使用當月的實際差異率;如果上月的成本差異率與本月成本差異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上月的成本差異率計算。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上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對存貨日常核算采用何種方法,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要遵守前后一致的原則。在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時,對于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的計算方法,以及在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核算時,對于成本差異手分攤方法,一經確定之后一般不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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