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的量是否每個月必須一致?按照計件工作量所取得的工資可否作為工資薪金?
開心的紅牛
于2021-08-31 05:53 發布 ??813次瀏覽
- 送心意
東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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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這么做的。
2021-04-08 16:23:43

您說的每月必須一致是什么意思?是和納稅申報的數據嗎?計件工資也可以是工資薪金。
2021-08-31 05:55:13

雜志社的編輯在本單位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屬于工資、薪金所得
2020-08-04 11:39:11

您好
發放工資的兩個單位分別申報個人所得稅 然后年度終了 員工個人匯算清繳
2020-03-22 14:58:36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規定:“第三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一)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二)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轉讓中國境內的不動產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五)從中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居民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規定:“一、關于所得來源地(一)關于工資薪金所得來源地的規定。
個人取得歸屬于中國境內(以下稱境內)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為來源于境內的工資薪金所得。境內工作期間按照個人在境內工作天數計算,包括其在境內的實際工作日以及境內工作期間在境內、境外享受的公休假、個人休假、接受培訓的天數。在境內、境外單位同時擔任職務或者僅在境外單位任職的個人,在境內停留的當天不足24小時的,按照半天計算境內工作天數。
無住所個人在境內、境外單位同時擔任職務或者僅在境外單位任職,且當期同時在境內、境外工作的,按照工資薪金所屬境內、境外工作天數占當期公歷天數的比例計算確定來源于境內、境外工資薪金所得的收入額。境外工作天數按照當期公歷天數減去當期境內工作天數計算。
......
六、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非居民個人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所得,按原有規定多繳納稅款的,可以依法申請辦理退稅。”
這是文件的規定
2020-06-22 12: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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