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紫藤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1-07-28 16:12
你好,第四十八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四十九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相關問題討論

一、我國合伙企業法將合伙企業區分為普通合伙企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三種類型。
1、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指合伙企業的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二、主要區別:
1、合伙企業名稱。應分別標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字樣。
2、合伙人要求。人數要求分別為兩個以上、兩個以上、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其中至少有一個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得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3、出資形式要求。 分別為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權利、勞務;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權利、勞務;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4、合伙事務執行人。 普通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的報酬及報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5、責任承擔。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一個或數個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合伙人的繼承人的資格。 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有限合伙人的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
2019-12-09 12:35:51

您好,有限合伙企業市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業是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020-07-21 17:21:19

你好
有限合伙公司是指兩個以上的合伙人組成的企業,其中至少有一個人以上是承擔無限責任,其他的合伙人可以承擔有限責任,即只以他們在企業的資產承擔責任。
上述合伙企業中,有一個有限合伙人了,所以要改為有限合伙企業
2019-08-19 21:42:04

你好? 加入一個有限合伙人即可
2021-11-16 10:33:59

您好,這個是不可以的哈
2023-09-04 13:48:15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