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曉海老師
職稱: 會計中級職稱
2014-11-27 15:54
建期和生產經營期劃分的標準:以營業執照為準,取得營業執照以前發生的屬于籌建期,之后發生的屬于生產經營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辦企業所得稅優惠執行口徑的批復》(國稅函[2003]1239號)規定:“對新辦企業、單位開業之日的執行口徑統一為納稅人取得營業執照上標明的設立日期”。
根據以上規定,企業領取了營業執照,在營業執照標明的設立日期之前的時間里發生的費用仍算開辦費,而在營業執照標明的設立日期及其之后的時間里發生的費用,無論有無銷售收入,均應作為生產經營的費用,而不能作為開辦費。
相關問題討論

一般是的
2016-04-13 16:34:04

同學,你好,在籌建期間是不能享受加計抵減政策的,要等到正式營業,有銷售收入之后才可以享受。
2020-07-13 15:44:38

建期和生產經營期劃分的標準:以營業執照為準,取得營業執照以前發生的屬于籌建期,之后發生的屬于生產經營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辦企業所得稅優惠執行口徑的批復》(國稅函[2003]1239號)規定:“對新辦企業、單位開業之日的執行口徑統一為納稅人取得營業執照上標明的設立日期”。
根據以上規定,企業領取了營業執照,在營業執照標明的設立日期之前的時間里發生的費用仍算開辦費,而在營業執照標明的設立日期及其之后的時間里發生的費用,無論有無銷售收入,均應作為生產經營的費用,而不能作為開辦費。
2014-11-27 15:54:50

這個籌建期是發生收入之前的那些時間。
2021-10-10 12:38:18

成立到產生第一筆銷售收入這個時段屬于籌建期。
2020-03-04 1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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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海老師 解答
2014-11-27 15:56
曉海老師 解答
2014-11-27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