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1-07-09 08:25
一、技術轉讓合同享受的優惠政策
技術轉讓合同: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因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技術轉讓的范圍:包括居民企業轉讓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九十條;
《關于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0]111號】
二、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
符合加計扣除政策使用企業的研發費用: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科技型中小企業必須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中所規定的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二)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三)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三、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
1、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享受省、市、區縣的財政補貼。
3、作為無形資產,在融資、并購、上市過程中可以發揮關鍵作用。
4、提升企業招投標資質水平,在進行重大項目招投標時具有明顯的優勢。
5、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8%的部分,在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8%的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政策依據】
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
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3號)





樸老師 解答
2021-07-09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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