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小王是一名大學老師,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15 000元,每月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共2 400元;5月為企業提供稅務咨詢取得收入6 000元;9月取得雜志社稿酬5 000元;小王有個可愛的女兒,在上幼兒園,學費2 000元/月,每月還獨立支付了家庭住房貸款利息2 000元,問小王當年要交多少個人所得稅
答: 綜合應納稅所得=(15000-2400-1000-1000-5000)*12%2B6000*(1-20%)%2B5000*(1-30%)=75500 當年要交個人所得稅=75500*10%-2520=5030
老師,我們單位補發7-11月工資,去稅務咨詢如何報個人所得稅 ,稅務說他們那現在只能用金稅三期的軟件了, 可是軟件中沒有補發工資一項, 他讓我打軟件上400那個電話咨詢 客服人員告訴我補發的和本月發放的一起計算稅率 ,這樣稅率就上去了, 原本不納稅的也要納稅 , 客服說只能這樣 。 是這樣嗎?
答: 你好!這樣的應該可以上門補申報的。只是因為過期了,要滯納金及罰款。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居民個人李某是甲公司的會計人員,本年獲取稅前工資、薪金收入共計140000元,業余兼職稅務咨詢取得稅前勞務報酬收入20000元,李某本年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共計70000元。要求:計算李某本年度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答: =(140000+2000-70000)*10%-2520 ,這算出來是綜合應納個稅。


宋生老師 解答
2016-12-09 16:52
宋生老師 解答
2016-12-10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