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A公司2017年至2025年無形資產業務有關的資料如下(該公司按年度攤銷無形資產): (1)2017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一項專利權,增值稅專用發票標明的價款為300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80000元。該無形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 (2)2021年12月31日,預計該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為1420000元。該無形資產發生減值后,原預計使用年限不變。 (3)2022年12月31日,
土豪的小籠包
于2021-06-19 21:11 發布 ??1221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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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2021-06-19 21:42
你好請把題干完整發過來看看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請把題干完整發過來看看
2021-06-19 21:42:31

你好,請問你想問的問題具體是?
2023-04-06 13:40:24

稅務處理編輯
無形資產轉讓的稅務處理舉例:
在轉讓過程中,除了按轉讓合同金額雙方計交印花稅外,轉讓方還要按轉讓金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如果是以無形資產交換其他非貨幣性資產,則雙方都是購銷雙重身份,印花稅要按兩份合同計稅,無形資產轉讓方除了按轉讓金額計交營業稅外,作為換回的貨物,其入帳金額中可能含有消費稅,并視存貨或固定資產,在價外或價內反映增值稅。對無形資產轉讓收入,在扣除無形資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及被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時的無形資產帳面凈值后,要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在轉讓之前,應充分考慮在各種轉讓方式、轉讓價格下。企業要納的稅種,以求整體稅負最輕、轉讓凈收益最大。 確定何時轉銷無形資產需要進行判斷。我國會計準則規定,當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企業應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予以轉銷。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該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且已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該無形資產不再受法律的保護,且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例:三源株式會社2003年5月20日對外轉讓無形資產,收取價款48萬元,無形資產賬面攤余價值6萬元,不考慮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解答: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轉讓無形資產應按照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上述業務應納營業稅2.4萬元(48×5%)。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企業轉讓無形資產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轉讓其所有權
2015-10-17 15:06:12

借研發支出資本化10萬
貸銀行存款
2022-12-12 19:37:04

你好; 借無形資產 30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8萬? 貸銀行存款 31.8萬? ?
2022-12-01 15: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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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解答
2021-06-19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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