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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個人工資、薪金6000,同時取得一次性勞務報酬2000元,計算個稅時,勞務報酬是先按以前4000以下的-800后×20%,預扣預繳,再年終匯算清繳?還是直接和工資一起按綜合所得公式計算呢?
我簽了一份勞務協議,取得的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減計800后按20%繳個稅。國家從2020年3月開始匯算清繳,我交的這些個稅會不會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