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公司籌建期所發生的所有費用根據新會計準則都可以計入管理費用開辦費科目,請問:籌建期的結束以什么為標準?也就是說,什么時候開始各項費用就不能計入開辦費了,分別計入相應科目(比如計入差旅費、招待費呀)
天空蔚藍
于2016-11-27 22:33 發布 ??1136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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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鳴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6-11-28 20:02
我們公司是今年9月份成立并取得營業執照的,目前這三個月是辦公場所的裝修及商業網店的選址裝修建設階段,還沒有采購進貨也沒有銷售,這個期間發生很多費用,例如:印花稅,刻章費、裝修費、電話費、差旅費、招待費等這些費用是都計入管理費用-開辦費?還是分別計入相應管理費用-子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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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的籌建期結束的標準,實際操作中是取得第一筆收入的時候。但是也可以是正式生產的時候。請參考下面內容。
1、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
2、現行的稅法中,未對籌建期進行精準的界定。
實踐中,稅務機在此把握著“其實重于形式”原則。稅務機關現在比較認可的說法是參照前期總局對于外資企業籌建期的界定(外資企業原來執行免稅期政策):“外資企業籌建期為企業被批準籌辦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之日止的期間”。
以上所稱“被批準籌辦之日”,具體是指企業所簽訂的投資協議后和合同被我國政府批準之日。以上所稱“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之日”,具體是指從企業設備開始運作,開始投料制造產品或賣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為企業籌建期結束。其他企業可參照該規定。
根據上述規定,我們可以做這樣的理解: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業之日,即企業取得營業執照上標明的設立日期止。
2016-11-27 22:39:58

你好 新準則 籌建期費用支出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不用分攤一次記損益
2019-10-18 09:59:30

管理費用開辦費已經計入費用了,不用在攤銷了
2018-10-17 09:39:35

你好,可以直接記入管理費用,
2022-04-11 20:24:56

您好,都行的。
2017-05-16 13: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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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6-11-27 22:39
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6-11-28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