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可以舉例一道企業銷售返利題嗎?我想練習一下
印度阿三
于2016-11-18 11:03 發布 ??768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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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堂陳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
2016-11-18 11:13
銷售返利與一般的商業折扣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幾點區別:
(1)一般的商業折扣既可以發生在銷售前,也可以發生在銷售后,但銷售返利的承諾發生在銷售前,但實際兌現發生在銷售后。
(2)一般的商業折扣是針對單筆銷售業務的,發出貨物時有可能收到貨款,也有可能沒有收到貨款,而銷售返利是針對年度累計銷售數量或金額的,發出貨物時必須收到貨款。
(3)兩者雖然在銷售前都具有明確的金額和比例,但一般的商業折扣在購買時均能享受,而銷售返利采取的是超額累進的獎勵辦法,如果銷售數量或金額達不到最低數額則不能享受,即使超過最低數額,也要根據實際銷售數量或金額進行計算,在銷售前只能合理預計,不能準確計算。
案例
某飲料公司的正常批發價為117元/箱(含稅),全年購買數量在10萬箱的商業企業可享受銷售返利,其中,10萬—15萬箱享受0.1%,15萬—20萬箱的部分享受0.15%,B企業全年購買18萬箱。
飲料公司的相關會計處理:
(1)飲料公司對外銷售時,不得從收入總額中扣除預先承諾的銷售返利,必須按照包含預先承諾的銷售返利的金額確認分別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
借:銀行存款2106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8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060000
(2)飲料公司在對外銷售實現后應貫徹權責發生制和配比性原則,預提銷售返利。
借:銷售費用22815
貸:預提費用———銷售返利22815
注:按照高估費用或損失的原則,應該按照較高的比例作為計提基數。
(3)用貨幣支付銷售返利時
借:預提費用———銷售返利22815
貸:銀行存款22815
注:22815=117×(150000×0.1% +30000×0.15%)
納稅申報時,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未按規定預提的銷售返利不得在預提當年稅前扣除,在實際兌現年度可以稅前扣除。
商業企業的相關稅收分析和會計處理: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的規定:應沖減進項稅金的計算公式調整為:
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 ×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
(2)商業企業收到上一年度返利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可調整事項,必須按照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和納稅申報,不能簡單地都作為收到年度的事項進行賬務處理和納稅申報。
(3)1月份收到貨幣返利時,如果購買的商品已經全部銷售完畢,則:
借:銀行存款2281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315(紅字)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19500
(4)1月份收到貨幣返利時,如果購買的商品已經銷售60%,40%部分還未銷售,應按照已售數量與庫存數量進行分攤,不考慮銷售價格的差異,則:
借:銀行存款2281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315(紅字)
貸:庫存商品——— ×××商品78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1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