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公司做稅法處罰條例的培訓,用于規避財務人員的風險,避免稅務稽查時財務的責任,請問培訓些什么稅法內容比較好呢??我目前想到的是以下的類別:虛開發票,偷稅漏稅,偷漏個稅,庫存和賬務不相符,大額轉賬,公司互轉,兩套賬,請問老師還有哪些稅法處罰條例可以培訓呢???
盈希
于2021-04-11 02:03 發布 ??672次瀏覽
- 送心意
歡喜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稅務師,CMA
2021-04-11 08:40
你好
虛列收入和支出,收入和支出不匹配,現金流水太大,收入、成本起伏太大等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
虛列收入和支出,收入和支出不匹配,現金流水太大,收入、成本起伏太大等
2021-04-11 08:40:54

你好,都是違法行為,嚴不嚴重看金額大小,性質如何
2019-11-21 19:53:19

有未盡監督責任,如果知道,有相應責任,如果金額比較大,構成刑事責任
2017-08-29 20:02:45

你好,下列行為就是法律規定的虛開發票: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偷稅漏稅罪:是指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進行虛假申報的納稅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情節嚴重的行為。
現在很少有漏稅一說,稅務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都是按偷稅處理。
對偷稅的處罰:依據新《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犯偷稅罪,偷稅數額占應繳稅額10%以上不滿30%且偷稅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過兩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繳稅額30%以上且超過10萬元的,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偷稅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偷稅罪處罰。
現在稅務稽查在處理此類問題時,要補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應補稅款的1-5倍罰款。涉及稅額巨大的在補稅后移送公安經偵部門處理。
2018-12-27 12:26:15

你好,虛開發票就是沒有真實交易開的發票,偷漏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采用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為,如為了少繳納或不繳納應納稅款。有意少報、瞞報應稅項目、銷售收入和經營利潤;有意虛增成本、亂攤費用,縮小應稅所得額;轉移財產、收入和利潤;偽造、涂改、銷毀帳冊票據或記賬憑證等
2016-10-10 11: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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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希 追問
2021-04-11 20:38
歡喜老師 解答
2021-04-11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