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由權益法轉為成本法時應確認的初始投資成本不是按甲公司原持有20%股權的公允價值為10 000萬元再加上追加投資的公允嗎?
答: 是按照原賬面價值+支付對價的公允確認新長投入賬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轉“成本法”,應該按照原持有的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加上新增投資成本之和,作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請問,為什么是原持有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新增投資成本,而不是原持有股權的公允價值+新增投資成本?
答: 權益法核算采用的歷史成本計算基礎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權益工具投資轉為權益未能核算:其成本 應為:以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加上新增投資而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作為改按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注意:比大小),本題中應用200萬元,而非250萬元再加上后續支付成為權益法下初始成本,我算的是(200+1500+12)=1712,是這樣么?
答: 初始投資成本250+1500+12=1762 入賬價值是5200*35%=1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