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請問去年11月的稅款是按計提金額交了的,但科目做錯成借:教育附加 借:教育附加 貸:現金 導致現在教育附加科目成借方余額,而地方教育附加科目成貸方余額。需要調整嗎?怎樣調整?
答: 您好,需要調整,現在調整時把原做錯的憑證紅字沖銷,按正確的分錄再做一下憑證即可。
是小企業會計準則,其中 稅金及附加的科目下只有教育附加稅,無地方教育附加,應交稅費下也沒有地方教育附加,是直接在稅金及附加和應交稅費的一級科目下添加二級科目地方教育及附加嗎?還是將地方教育附加歸在教育附加內?
答: 你好,是可以的,可以是應交稅費—教育附加費。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需不需要分開做,還是做在教育附加科目上就可以了
答: 你好,需要分別做的,因為是兩個不同的明細稅種,雖然只有個別字的差距


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6-10-21 14:33
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6-10-21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