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公司10月份收到一張國稅開具的完稅證明,還有一張納稅評估自查報告,是補交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5705元,還有滯納金387元,應如何做賬?2.公司自查,能用稅收檢查調整這個科目嗎?3.滯納金應計入本年支出還是計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借方?
答: 你好,補交的稅金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下,核算滯納金記錄當期的營業外支出。
我公司10月份收到一張國稅開具的完稅證明,還有一張納稅評估自查報告,是補交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5705元,還有滯納金387元,應如何做賬?請詳細說明做賬分錄。
答: 您好,分錄如下: 1、補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705 營業外支出-滯納金 387 貸:銀行存款 6092 2、計提時 借:所得稅 5705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705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我公司本月收到國稅局開具的完稅憑證和納稅評估自查報告,補交本年度1月份的增值稅,金額98518,滯納金11477,原因是我公司本年1月份購入的原材料(進項發票已抵扣),(對方無此經營范圍),國稅局針對這張發票的進項稅額(98518)開局了完稅證明,補交的增值稅和滯納金應如何做賬?2.我們是自查,能用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嗎,還是只有經過國稅局稽查后才能用此科目?
答: 您好,補交的增值稅記入原材料,滯納金記入營業外支出。最好不用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