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為支付貨款,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向乙公司簽發了一張電子銀行承兌匯票,A銀行作為承兌人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作記載并簽章。丙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保證合同,為甲公司提供一般保證,但丙公司未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作保證記載并簽章。下列關于丙公司責任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丙公司構成票據保證 B.丙公司構成民法上的保證 C.丙公司應承擔票據責任 D.丙公司應承擔民法上的保證責任
答: B,D 保證人未在票據(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或者粘單上記載“保證”字樣而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者保證條款的,不屬于票據保證,應適用民法上擔保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不承擔票據責任、承擔民法上的保證責任)。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后,為了支付價款,甲公司簽發了一張以乙公司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兌匯票,公司財務經理簽字,并加蓋了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承兌人丙銀行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了銀行的匯票專用章。乙公司背書轉讓給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據到期時向丙銀行請求付款。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有( )。 A.丙銀行可以拒絕付款 B.丙銀行無權拒絕付款 C.如果丙銀行拒絕付款,丁公司可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 D.如果丙銀行拒絕付款,丁公司可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
答: 您好,根據規定,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本題中,出票人甲公司加蓋的是“合同專用章”,即簽章不符合規定,則票據無效,所以丙銀行可以拒絕付款,持票人也不享有票據權利,不能向甲乙追索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2.2018 年 5 月 2 日,甲公司持其所收取的出票日為 3 月 23 日、期限為 6 個月、面值為 110 000 元的不帶息銀行承兌匯票一張向銀行辦理貼現(不附追索權),假設該企業與承兌企業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內,銀行年貼現率為 12%。要求:(1)票據的到期日為哪一天?(2)求票據的貼現凈額。
答: 1,到期日為9.23日 2,貼現凈額 110000-110000*12%/365*(29%2B30%2B31%2B31%2B23) 你計算一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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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17:20
郭老師 解答
2021-02-0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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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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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