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個稅有什么變化嗎
W.哈哈
于2021-01-24 11:42 發(fā)布 ??715次瀏覽
- 送心意
郭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
2021-01-24 11:46
12月4日,國家稅務(wù)總局發(fā)布《關(guān)于進一步簡便優(yōu)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
公告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nèi)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wù)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即, 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nèi)后續(xù)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對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wù)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wù)人比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太專業(yè)了,看不懂,有沒有課代表解釋一下?”不少網(wǎng)友看到公告后說。
誰能享受這個政策?
——需要滿足3個條件
對于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單位扣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具體來說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舉個例子,小李2020年至2021年都是A單位員工。A單位2020年1—12月每月均為小李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假設(shè)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計54000元,則小李2021年可適用本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