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文化建設事業費怎么繳納呀?是所有行業全免嗎?
嘻嘻
于2021-01-16 11:22 發布 ??383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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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1-01-16 11:26
只要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包括廣告業、娛樂業,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的定義:
廣告業
?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
?廣告服務,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小編鄭重提醒:廣告設計、策劃屬于設計服務,可不是廣告業務!
娛樂業
?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
?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
廣告服務
?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以下簡稱繳納義務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
?繳納義務人減除價款的,應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減除。
娛樂服務
?繳納義務人應按照提供娛樂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娛樂服務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
娛樂服務應繳費額=娛樂服務計費銷售額×3%
?娛樂服務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娛樂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





maize老師 解答
2021-01-16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