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晚上不能開發(fā)票嗎? 問
?晚上可以開發(fā)票的,只是系統(tǒng)可能有問題 答
許可項目:醫(yī)療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 問
可以偶爾開一筆的哈 答
你好,老師,我有個資產賬處處理問題如下,麻煩幫忙分 問
處置后累計折舊費用處理 在處置資產時,將累計折舊結轉到 “固定資產清理” 科目,是為了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原值 - 累計折舊 )轉入清理科目,方便核算資產處置過程中的收支和損益 。這里累計折舊 4,733.88 元已從貸方轉出,后續(xù)固定資產清理完成后,“固定資產清理” 科目若有余額,會結轉到 “資產處置損益”(正常處置 )或 “營業(yè)外支出”(報廢等 )等科目。 重新生成新資產貸方處理 如果后續(xù)又生成一個新的資產,和上述流程類似。假設新資產還是通過類似方式采購、入賬 : 采購付款 借:其他應付款 - 資產往來 (新資產金額 ) 貸:銀行存款 / 現金 (新資產金額 ) 費用報銷 借:在建工程 - 資產 (新資產金額 ) 貸:其他應付款 - 資產往來 (新資產金額 ) 資產卡片生成 借:固定資產 (新資產金額 ) 貸:在建工程 - 資產 (新資產金額 ) 若新資產是基于原資產處置后的部分價值或其他關聯情況生成,賬務處理會更復雜,需根據實際業(yè)務確定,比如涉及資產置換等特殊業(yè)務,可能要考慮補價、資產公允價值等因素 。 答
匯算清繳產生退稅,會查賬嘛 問
您好, 這 個說不定的,有可能查,也有可能不查 答
老師 增值稅稅負率是不是,繳納的稅額除以銷項稅額 問
?繳納的稅額除以銷售收入 答

增值稅預繳政策?預繳的增值稅是不是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答: 你好,[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十)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不含自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上述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四、預繳稅款的計算 ?房地產業(yè),按照計稅方法的選擇,對取得預收款按照如下公式計算: 預繳稅款=預收款/(1+稅率/征收率)*3% [政策依據]:稅總〔2016〕18號公告 第十一條 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適用稅率或征收率)×3%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11%的適用稅率計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 第二十條 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5%)×3% ?建安業(yè)對于取得的預收款和異地(非同一行政區(qū)劃)提供建筑服務取得收入,按計稅方法不同區(qū)分為: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政策依據]:稅總〔2016〕17號公告第五條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xù)扣除。 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財稅〔2017〕58號第三條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現行規(guī)定應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增值稅。按照現行規(guī)定無需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機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 ?異地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出租: ? 單位(個體出租住房除外)區(qū)分計稅方法: 一般計方法: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11%)*3% 簡易計稅方法: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 個體出租住房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政策依據]: ——稅總〔2016〕17號公告第七條 預繳稅款的計算 (一)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11%)×3% (二)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除個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三)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不動產轉讓 自建: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 非自建: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1+5%)×5% [政策依據]: ——稅總〔2016〕14號公告 第六條 其他個人以外的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區(qū)分以下情形計算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的稅款: (一)以轉讓不動產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作為預繳稅款計算依據的,計算公式為: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 (二)以轉讓不動產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作為預繳稅款計算依據的,計算公式為: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1+5%)×5% 預繳的增值稅是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你好,我想請問,公式:增值稅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額-預繳增值稅。其中的銷項稅額已經包含了預繳增值稅了嗎?
答: 你好!銷項稅額是實際銷售產生的,可以說已經包含了預繳的增值稅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9月進項大于銷項進項留抵,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1000;項目預繳多繳了增值稅,應交增值稅-預繳增值稅借方余額3000,10月銷項稅額10000,進項稅額2500。10月底需要做哪幾筆分錄,麻煩幫列一下,金額也列上,謝謝!
答: 你好,10月份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000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7500 然后再都轉到未交增值稅上就可以了。


00 追問
2020-12-29 16:26
青青老師 解答
2020-12-29 16:33
00 追問
2020-12-29 16:36
青青老師 解答
2020-12-29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