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發出不符合收入條件:4.1、2019.7.14、A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向B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售價為10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7000元,該批產品成本為60000元,A公司在銷售該批產品商品時,已得知B公司資金流轉發生暫時困難,但為了減少存貨積壓,同時,也為了維持與B公司長期以來建立的商業關系,A公司仍將商品發出并辦妥托收手續,假定A公司銷售該批商品的納稅義務已經發生。(此題屬于不符合確認收入的5個條件中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但商品已發出,增值稅發票已開出。)2、假定2019年11月A公司得知B公司的經營情況逐漸好轉,B公司承諾近期付款(此時確認收入)4.3、假定A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份收到貨款。
答: 你好,請問你想問的問題具體是?(是需要做這個業務的分錄嗎??)
某公司2020年12月份開具1%稅率的發票12萬元,未付款,公司已確認收入。2021年12月份要求作廢重新開具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種情況如何處理。
答: 你好,合同發生變更了嗎?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本月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定要當月確認收入報稅嗎?可不可以后面再報稅
答: 你好,你開的什么業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