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司與香港A公司簽訂合同,A公司指定直接出口發(fā)貨給日本B公司,我司現在報關單、提單等單據的購買方都是日本B公司,合同、發(fā)票、收匯等又是和香港A公司發(fā)生的,請問這種情況能申報出口退稅嗎,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謝謝老師
答: 你好.可以申報出口退稅.這種是就香港交易,貨物最后目的國為日本.
出口業(yè)務報關單上的境外收貨人與實際合同簽訂人不一致 ,在銀行結匯,外匯管理局申報,辦理出口退稅有沒有影響
答: 同學你好 這個沒有影響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我想問一下報關單上的合同協議號沒有輸上為空,可以出口退稅嗎?
答: 你好 可以的,這個并不是必填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