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是蘇州園區的小微企業,就員工的社保公積金繳納問題提問: 我司有一名新入職員工,入職日期為11月1日,并簽訂合同,因園區政策要求,社保公積金都是當月扣當月的,所以11月的時候公司幫該員工支付了社保公積金,但是,該員工入職之前有和公司溝通可能需要晚半個月來上班,但是后面該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來上班了,我司領導也表示理解,后面也未支付該員工11月的公司,但是問題出現了 1,社保公積金11月份已經幫該員工繳納了,是否可以申請退回?如何申請? 2, 12月15號就要申報11月的個稅,但是由于11月沒支付該員工工資,所以申報的沒做該員工,顯示申報失敗,請問如何處理?
tina
于2020-12-11 19:52 發布 ??1081次瀏覽
- 送心意
黎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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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社保公積金是可以申請退還。你需要上相關官網看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員工已經錄入系統,點開職工信息頁面,右上角選擇非正常。
2020-12-11 20:52:57

你好,公積金可以不購買 的了
2019-03-04 09:14:08

看下面這個圖,看下面這個圖做
2019-10-31 09:06:55

你好,是指企業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數據
2019-01-01 21:48:56

計提借管理費用-工資/社保/公積金(單位負擔的)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社保/公積金(單位負擔的)
發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個人負擔的)
應交稅費-個稅
銀行存款
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公積金(單位負擔的)
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個人負擔的)
貸銀行存款
2022-01-10 12: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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