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請教一個問題,我們公司有個加氣站,今年1-10月份,每月給A公司開增值稅發票,合計約20萬元,A公司找了B公司為其提供運輸服務,氣款由B公司私人賬戶打到我們對公賬戶。現在A公司為響應三流合一,想要A公司對公將1-10月份的氣款打到我公司對公賬戶,然后我公司再將之前收到的個人打款返還至原打款個人的老婆的賬戶上,請問這樣是否合理?有沒有不符合什么規定?這個問題是否可以通過A公司和B公司簽訂代付氣款協議來解決?
答: 同學你好 這樣也是可以的 可以做委托付款
我老板用我的私人賬戶和名字開增值稅發票可以嗎?
答: 同學你好,是給您開還是對外開呢,您單位沒有公戶么?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開增值稅發票,有沒有辦法不點對點打款,打到私人賬戶里?
答: 你好,單位之間開具發票,就應當公對公結算才是的,而不能打到對方私人賬戶的 打到對方私人賬戶會導致發票流與資金流不一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