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監事需要負什么責任?
春燕
于2016-08-31 21:43 發布 ??928次瀏覽
- 送心意
李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6-08-31 21:45
《公司法》第148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監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參與管理、監督公司事務的職權,同時負有對公司忠實和勤勉義務。在執行公司職務時,應當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履行義務,維護公司的利益。為促使監事依法為公司利益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使公司的合法權益在受到侵害時能得到恢復或補償,《公司法》明確規定了監事違法執行職務給公司造成損害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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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公司名稱里面多了個:責任? 字樣。其他方面沒有任何區別?
2022-02-23 16:01:58

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故刑法規定的負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是已滿14周歲,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為不滿14周歲。
2022-01-21 12:34:05

你好,通俗的講締約過失責任是在簽訂合同之前,違約責任是在簽訂合同之后
2021-09-01 17:17:56

你好
無限責任界定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的責任,債務人對企業所負的債務不能清償時,以自己的財產 承擔全部清償責任。
連帶責任界定的是“債務人之間”的關系,無限連帶責任,系指無限責任企業的投資人除承擔企業債務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額外,還需對企業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承擔的連帶性義務,即其他投資人無力償還其名下的債務份額時,自己有義務代其償還債務份額。由于連帶責任界定的是債務人之間的責任,無限責任界定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的關系,所以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就不存在連帶責任的問題。
2021-08-20 19:22:08

您好
可以把題目發過來嗎
2021-04-30 19: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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