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提現發工資金額大,現金支票寫差旅費是不是不會被稅務查?還有避免交個稅發工資剛好卡在點上,那剩下的工資部分以白條做成費用,但是這部分費用稅前不能扣除,這部分年底稅算清繳交的企業所得稅就多啊?可是老師說的這句話我沒懂?
始于足下
于2016-08-23 11:12 發布 ??1061次瀏覽

- 送心意
李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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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費用本來就是虛擬的 你列了跟沒列不是一樣的嗎
2016-08-23 11:18:04

您好,工資里面把這個踢出來,這個是計入管理費用-差旅費的
2024-09-26 20:28:59

您好,真實費用可以減少企業所得稅
2021-12-20 17:56:48

你好 是的 按照實際發生額全額扣除!?
2021-07-19 09:42:45

你好 根據現行個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單位以現金方式給出差人員發放交通費、餐費補貼應征收個稅,但如果單位是根據國家有關一定標準,憑出差人員實際發生的交通費、餐費發票作為公司費用予以報銷,可以不作為個人所得征收個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bai發《征收個人du所得稅若zhi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二)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所以,對因公出差,在當地規定標準范圍內取得的差旅費津貼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部分并入取得當月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0-07-20 09: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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