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公式我這樣整理: 個稅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應付工資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社保) -累計子女教育支出扣除-累計繼續教育支出扣除-累計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扣除-累計住房租金支出扣除-累計贍養老人支出扣除 累計應補(退)稅額=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應納稅額-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繳稅額 對不對,好復雜,我自己都看花眼了。 老師我想知道,累計應納稅所得額越到后面月份肯定越大,所以后面月份繳的個稅也多了,對吧 這是正常現象吧
穎穎和奕奕
于2020-10-15 17:19 發布 ??7956次瀏覽
- 送心意
maize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0-10-15 17:39
不一定,這個要是一直在36000 稅率檔,沒有升,那交稅局不會多,每個月是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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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這個要是一直在36000 稅率檔,沒有升,那交稅局不會多,每個月是相等的,
2020-10-15 17:39:47

你好,你這是要求做什么呀
2024-06-12 13:12:04

不對,你這個稅率表不對的
2022-11-29 09:36:33

你好。舉例,1月用1月的工資計算。2月用1+2月的累計工資計算。3月用1.2.3月累計的工資計算。 累計的是所得額。
2020-04-03 22:37:53

給你舉個例子哈,王某月工資是20000,每月基本減除費用是5000,社保個人部分是500,無其他扣除了
1月個稅=(20000-5000-500)*3%=435
2月個稅=(20000*2-5000*2-500*2)*3%-435=435
3月個稅=(20000*3-5000*3-500*3)*10%-2520-435-435=960
分析第2個月的應納稅所得額是29000,是小于36000,這個個稅也可以用(20000-5000-500)*3%=435來直接表示2月預扣預繳的個稅哈,因為算出來和最開始的累計算法結果是一樣的哈(主要就是稅率相同的原因)。第3個月的應納稅所得額是43500,如果直接用(20000-5000-500)*3%=435來表示3月的預繳個稅,這和累計預扣預繳法算出來不一樣哈(主要就是稅率變了哈),所以不可以
2022-04-14 13: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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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穎和奕奕 追問
2020-10-15 17:43
maize老師 解答
2020-10-1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