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曉海老師
職稱: 會計中級職稱
2016-08-09 10:33
一施工企業機構所在地在甲市1市區,在國稅繳納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現到甲市2市區施工。1市區國稅說市內跨區不需開外管證,因此沒給開,在企業要求下還是不給開。在2市區稅務機關代開營業稅發票是該地稅機關扣繳了2.5%的企業所得稅,理由是跨區經營地稅要求有外管證,沒有外管證的應作為獨立納稅人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現在2市區的地稅扣繳企業所得稅了,但1市區的國稅對此不認可(不讓抵繳或退稅),怎么辦呢?
國地稅規定不一致,企業可吃大虧了。
政策:
國稅函[2010]156號規定: 六、跨地區經營的項目部(包括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管理的項目部)應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未提供上述證明的,項目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督促其限期補辦;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作為獨立納稅人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項目部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證明該項目部屬于總機構或二級分支機構管理的證明文件。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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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企業機構所在地在甲市1市區,在國稅繳納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現到甲市2市區施工。1市區國稅說市內跨區不需開外管證,因此沒給開,在企業要求下還是不給開。在2市區稅務機關代開營業稅發票是該地稅機關扣繳了2.5%的企業所得稅,理由是跨區經營地稅要求有外管證,沒有外管證的應作為獨立納稅人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現在2市區的地稅扣繳企業所得稅了,但1市區的國稅對此不認可(不讓抵繳或退稅),怎么辦呢?
國地稅規定不一致,企業可吃大虧了。
政策:
國稅函[2010]156號規定: 六、跨地區經營的項目部(包括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管理的項目部)應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未提供上述證明的,項目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督促其限期補辦;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作為獨立納稅人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項目部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證明該項目部屬于總機構或二級分支機構管理的證明文件。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2016-08-09 10:33:03

你好同學,是需要辦理的同學
2019-10-24 12:31:57

是的,需要開外經證的
2024-10-29 16:42:55

你好,勞務發票不需要外經證
建筑工程發票才需要辦理外經證的
2019-06-14 08:46:10

你好,建筑勞務在外地也要開外管證
2019-06-10 11: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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