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失誤操作,把背書轉讓的2個銀承點到線下清算,因為銀承時間比較長,所以還得轉讓給他人,點了電票提示付款申請過后,銀承撤回,但是不能轉讓給他人,顯示的是票據關系人已經存在,現在怎么辦
答: 同學你好 各銀行的操作不一樣,中行的撤銷后可以轉讓
A選項,申請公示催告的票據主體必須是可以背書轉讓的最后持票人,如果出票人出票時就寫了不得轉讓給了收款人,按理不能再背書,這票可以公示催告嗎
答: 你好,這種寫了不得背書的就不可以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申請公示催告的主體為什么必須是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的最后持票人?
答: 你好,是最后一手的持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