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現在申報企業工商年報時發現登陸時,法人的手 問
同學,你好 去工商局大廳直接更正手機號 答
資產損失的調整是時間性調整嗎 問
你好,同學,是時間性調整 答
請問采購了幾本記帳憑證要交印花稅嗎? 問
你好,按理來說,是需要繳納買賣合同印花稅的 答
24年12月做了一筆未開票收入,確認收入也結轉成本 問
你好,是的,當時的不開票部分需要紅沖。 答
把5月份的賬做完了,怎么看自己做的對不對 問
您好,看下銀行存款是不是和賬單上面的一樣,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這些余額是不是和電子稅務局一樣 答

為什么銷售委托代銷商品,借:銀行存款,貸:委托代銷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可以借:銀行存款,貸:應付賬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嗎?可以借:銀行存款,貸:委托代銷商品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嗎?
答: 不可以啊,這是一個抵銷的過程,你這樣寫就多計入應付賬款了
為什么銷售委托代銷商品,借:銀行存款,貸:委托代銷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者可以借:銀行存款,貸:應付賬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嗎?或者可以借:銀行存款,貸:委托代銷商品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嗎?
答: 你好,我舉個例子來看一下: 2018年6月1日,大寶公司委托小寶公司銷售“酷畢”耳機 1000個,耳機已經發出,每個成本為 70 元。合同約定小寶公司應按每個100元對外銷售,大寶公司按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的10%向小寶公司支付手續費。除非這些耳機在小寶公司存放期間內由于小寶公司的責任發生毀損或丟失,否則在 “酷畢” 耳機對外銷售之前,小寶公司沒有義務向大寶公司支付貨款。小寶公司不承擔包銷責任,沒有售出的“酷畢” 耳機須全部退回給大寶公司。當月末,小寶公司對外實際銷售1000件,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100000 元,增值稅稅額為16000元,款項已經收到后,小寶公司立即向大寶公司開具代銷清單并支付貨款。大寶公司收到小寶公司開具的代銷清單時,向小寶公司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考慮其他因素。 分析:上述案例中,大寶公司將 “酷畢” 耳機發送至小寶公司后,小寶公司雖然已經實物占有“酷畢” 耳機,但是僅是接受大寶公司的委托銷售“酷畢” 耳機,并根據實際銷售的數量賺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大寶公司有權要求收回未銷售的“酷畢” 耳機,小寶公司也不能主導這些耳機的銷售價格,可以判斷出小寶公司沒有取得這些耳機的控制權。 因此,大寶公司將 “酷畢” 耳機發送至小寶公司時,不應確認收入,而應當在小寶公司將“酷畢” 耳機銷售給最終客戶時確認收入。小寶公司在此業務中屬于代理人,應該按獲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1、大寶公司的賬務處理參考如下: (1) 發出耳機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小寶公司 70000 貸:庫存商品——“酷畢” 耳機 70000 (2) 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小寶公司 116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銷售 “酷畢” 耳機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6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銷售 “酷畢” 耳機 70000 貸:委托代銷商品——小寶公司 70000 借:銷售費用——代銷手續費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00 貸:應收賬款——小寶公司 10600 (3) 收到小寶公司支付的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105400 貸:應收賬款——小寶公司 105400 2、小寶公司的賬務處理參考如下: (1) 收到耳機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大寶公司 100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款——大寶公司 100000 (2) 對實現外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116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大寶公司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6000 (3) 收到大寶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款——大寶公司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6000 貸:應付賬款——大寶公司 116000 (4) 支付貨款并計算代銷手續費時 借:應付賬款——大寶公司 116000 貸:銀行存款 105400 其他業務收入——代銷手續費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00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答: 同學你好,這個是結轉增值稅的分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