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收到一筆政府給的優秀項目獎勵金,沒有稅收方面免稅的文件,我們照常繳所得稅。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們這筆獎勵金入賬還需要什么附件嗎?
若蘭
于2020-09-03 08:58 發布 ??832次瀏覽
- 送心意
meizi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0-09-03 08:59
你好 需要有你們收款的回單來做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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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有你們收款的回單來做賬即可
2020-09-03 08:59:06

你好,是的,免稅所得指的是這個5萬。
2018-10-13 23:20:38

這個是計入其他收益,這個不是免稅收入,要并入利潤總額,繳納所得稅的
2020-07-22 14:57:01

如題,項目經濟評價中用到的調整所得稅
2015-11-10 17:15:33

財稅[2013]106號附件4《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規定:七、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除外:(九)向境外單位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1.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收派服務除外)、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廣播影視節目(作品)制作服務、期租服務、程租服務、濕租服務。但不包括:合同標的物在境內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對境內貨物或不動產的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因此,該企業到境外做監理項目,如果是對境外單位提供且不是對境內貨物或不動產的,可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
1、《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上述規定,該企業為居民企業,到境外做監理項目取得的所得應繳納企業所得稅。該企業在境外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可按《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予以抵免。
2017-06-07 19: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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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蘭 追問
2020-09-03 10:07
meizi老師 解答
2020-09-03 10:11
若蘭 追問
2020-09-03 10:28
meizi老師 解答
2020-09-03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