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固定資產改擴建屬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積的,擴建完成后,如果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為什么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
文藝的背包
于2020-08-08 11:38 發布 ??2986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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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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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尚可使用的年限4年 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5年
你最多就能使用4年 按5年提折舊???第4年末就報廢了 還怎么提折舊 所以按低的年限 走
2020-08-08 11:45:53

你好,需要按明細增加固定資產明細核算的
不是統一10年,不同的固定資產稅法規定了不同的折舊年限
2016-08-18 15:54:48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2015-11-03 15:17:40

你好同學
是可以選擇一樣的年限
2020-04-07 15:54:11

看是什么固定資產
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最低折舊年限分別是多少
(1)房屋、建筑物: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4年
(5)電子設備:3年
2015-11-03 14: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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