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請教個問題:本單位聘用臨時工,并且與其簽訂了《臨時用工合同》,同時依法代申報了個稅,因未達起征點,全部零申報。……假設在本單位不知情的前提下,簽約臨時工以掛靠或其他形勢在其他單位發放的工資與本單位累計金額已達起征點,本單位須承擔什么風險?又該如何規避這個風險?謝謝!
答: 你好 你們是多少的勞務費支出 。如果是有勞務支付 你們需要代扣代繳個稅的 到時這個員工自己次年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 你 要讓個人代開勞務費發票給你們。 避免漏稅了
如果今年之前某個月份發臨時工1000元,沒達到個稅起征點無需交稅,但忘記錄入個稅系統申報,現在怎么處理好呢?
答: 你好,可以去稅局填表補充申報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臨時工工資可以按工資薪金,不達到3500元起征點申報個稅嗎?
答: 您好,可以的,不達到3500元的,不用申報個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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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 19:33
meizi老師 解答
2020-08-03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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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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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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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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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