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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請問補繳的城建稅和兩個附加在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中是調增還是調減呢????為什么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有時還要加上利潤和以前漏繳的收入
老師,這是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我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時,應該是按這個上面的本期應納稅額的數還是應納稅額合計的數,因為我有應納稅額減征額
每月的報稅是進項-銷項=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7%的城建稅,3%的教育附加,1%的水利建設基金?(營業額10以內的只交城建稅)10萬元以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