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個免抵退稅辦法和免退稅辦法不是差不多嗎,免抵退說可以低之前交的應納稅額,然后如果還有留底稅額在退給企業,那這樣如果適用免退稅,直接將之前交的稅直接退給企業不是更好
溫柔的堅持
于2020-07-28 10:00 發布 ??1062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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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0-07-28 10:10
學員您好,免抵退稅的原理:
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免”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含視同自產)貨物和應稅勞務,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內銷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抵就是因為出口要退稅,而內銷環節的應納稅額要向稅務機關繳納,為了簡化手續,就將退稅額與內銷環節的應納稅額進行一個互抵的過程,就是內銷環節的應納稅額相當于退稅額的這部分不用向稅務機關繳納了,而退稅額中相當于內銷環節的應納稅額的這部分稅務機關不用向納稅人退了。
在企業計算出當期應納稅額大于0時,就不涉及出口退稅,證明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全部被抵頂了,內銷的應納稅額還有余額,那么就對于剩余的這部分沒被抵頂的內銷應納稅額還是要上繳的。
在企業計算出當期應納稅額小于0時,才會涉及出口退稅。在這個時候,內銷的應納稅已經全部被出口應退稅額沖抵掉了,而出口應退稅還存在沒有被抵完的金額。當期應納稅額出現負數時,需要進一步追究造成負數的原因。需要計算“免抵退”稅總限度,并將負數的絕對值與限度進行比對,哪個小,就用哪個數作為退稅數。因為計算的負數應納稅額到底是因為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理論應退稅額)引起的,還是因為當月突擊采購,使得全部進項增加引起的,所以在此要比較。
①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這證明應納稅額的負數(當期期末留抵稅額)是因為出口貨物的進項(理論應退稅額)引起的,也就是這部分是出口貨物的進項(理論應退稅額)沒有被抵完的,直接退這個數額就可以了。
②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真正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期末留抵稅額是留待下期抵扣應納增值稅稅額的。
這證明應納稅額的負數(當期期末留抵稅額)不全是因為出口貨物的進項(理論應退稅額)引起的,而是因為當月突擊采購,使得進項數額較大,所以內銷業務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都沒有被抵完,那么出口貨物的進項(理論應退稅額)就沒有發生抵這個過程,所以在此直接退出口貨物的進項(理論應退稅額),剩余的就是內銷業務沒有被抵完的進項,那么留待下期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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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14:39
海老師 解答
2020-07-28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