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甲以協議轉讓方式取得乙上市公司8%的股份,之后又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陸續增持乙公司6%的股份,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甲需要進行權益披露的時點分別是( )。 A.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10%時 B.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8%時 C.其持有乙公司股份8%和14%時 D.其持有乙公司股份8%和10%時 參考答案:D我的答案:A 請問老師,為何不是A
Ellen
于2020-07-22 11:15 發布 ??1231次瀏覽
- 送心意
許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經濟師,審計師,稅務師,資產評估師
相關問題討論

這個8% 是協議轉讓 一次性取得的 所以 不存在5%的問題哈
2020-07-22 11:19:06

你好,協議轉讓可以超過5%,第二次增持是集中競價,陸續增持,在10%的時點是可以停下來的,所以說應在10%披露。
2020-05-02 17:11:52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020-07-21 10:42:41

題目不完整,屬于無效問題哈
2022-04-16 08:44:44

您好,1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得需要納稅,股息需要納稅。2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不需要納稅,股息不需要納稅。
2021-11-06 12:17:34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