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支付的有帶薪休假,和工傷期間對嗎
歪歪????
于2020-07-18 15:36 發布 ??950次瀏覽

- 送心意
葉子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初級會計師
2020-07-18 15:56
學員你好。
醫療期內,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選項A描述為“應按”原待遇支付,錯誤;
張某累計工作不滿10年,在甲公司工作5年以上的,享受醫療期6個月,選項B正確;
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均包括在醫療期內,選項C錯誤;
醫療期內除勞動者有嚴重過錯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選項D正確。
年休假(帶薪)是正常支付工資的。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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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你好。
醫療期內,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選項A描述為“應按”原待遇支付,錯誤;
張某累計工作不滿10年,在甲公司工作5年以上的,享受醫療期6個月,選項B正確;
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均包括在醫療期內,選項C錯誤;
醫療期內除勞動者有嚴重過錯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選項D正確。
年休假(帶薪)是正常支付工資的。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020-07-18 15:56:27

一般就是個人支付,公司報銷
2021-07-11 10:41:11

參考這個
在職工進行工傷認定期間,能正常辦公的,在企業應當正常發放工資;對于那些由于工傷無法工作的,及時還未確定為工傷,在工傷認定期間,用人單位也是需要照常發放工資的。若發現單位不按照標準發放的,一般會被判處單位支付三倍罰金。
二、工傷認定期間工資怎么發放
工傷保險條例第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六十一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三、如果發現單位未按實際工資繳納工傷保險費
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按照法律規定,單位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所謂“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即單位應該按照全體員工的實際工資繳費。
2、如果單位沒有按照實際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應該屬于違法行為,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其一是勞動部門可以給予單位處罰;其二是造成了工傷職工的保險待遇減少,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
3、在計算單位違法行為造成你的待遇損失時,是否按照你的實際工資計算,要看你的實際工資是否超過了所在市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如果超過了就只能按3倍計算,如果未超過則按你的實際工資計算。假如你當地所在市平均工資為800元,那么由于你工資超過800的3倍,只能按2400元計算,如果當地的平均工資是1000元,那么3倍就3000元,你的工資未超過,就按你的實際工資計算。
4、要求單位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應該在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后60日內提起勞動仲裁。
2019-12-31 12:19:35

1.一般情況下,工傷職工鑒定費不需個人支付。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由用人單位承擔。但如果是因病或非因工傷殘進行鑒定的,鑒定費由申請人承擔。
2019-11-11 15:54:55

您好,你們有簽的是勞動合同嗎
2019-05-11 16: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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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8 15:57
葉子老師 解答
2020-07-18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