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工資30000元,五險3000,公積金2300,年金1000,實發工資:30000-3000-2300-1000-個稅=到手工資;但是在算個稅的時候,公積金上限只能稅前扣除1800,年金上限扣除600,按政策上來說,是不是算個稅的時候這樣算:30000+500(超額公積金)+400(超額年金)-3000-1800-600-5000(起征點)=應納稅所得額 然后在用這個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應交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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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7-18 10:01 發布 ??7718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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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林飛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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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資薪金的個稅不是這樣計算的。 我給你公式 : (1)工資、薪金所得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備注】
1、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累計減除費用=5000元/月*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
2021-03-25 15:42:08

應納稅所得額=應付——扣除——3500——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
2017-08-01 16:31:44

應納稅所得額是計入企業所得稅的基數。是所得稅稅前的數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的所得稅稅率,是所要繳納的稅款。
提示,您可不能理解為稅前扣除和稅后扣除。
2019-03-31 09:06:02

你好!是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扣除數
2024-05-24 10:17:42

您好。您的計算過程正確,對于超額的年金和社保公積金是需要并進來,一起繳納個稅的。
2020-07-18 1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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