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抵押為什么不是交付或者登記條件,是合同生效條件,怎么理解?
三一
于2020-07-14 22:13 發布 ??1173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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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帆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2020-07-14 22:55
浮動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現有的和將來取得的全部財產或部分財產設定抵押權的擔保制度。
浮動抵押的物品是不確定的。
相關問題討論

浮動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現有的和將來取得的全部財產或部分財產設定抵押權的擔保制度。
浮動抵押的物品是不確定的。
2020-07-14 22:55:35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018-07-25 18:09:28

您好同學
這個可以找律師同學
2019-11-05 10:10:58

是的,合同無效
就是違反法律規定,直接無限
2019-09-23 18:23:24

一、關于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
《公告》規定,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應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按照有關規定,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二是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按月申報納稅人)或連續4個季度(按季申報納稅人)累計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如果納稅人在轉登記日前的經營期尚不滿12個月或4個季度,則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銷售額估算12個月或4個季度的累計銷售額。
《公告》亦規定,一般納稅人可自主選擇是否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因此,符合上述規定的納稅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繼續作為一般納稅人。
二、關于納稅人轉登記的辦理程序
《公告》規定,納稅人應正確、完整填寫本公告所附《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三、關于轉登記前后計稅方法的銜接
《公告》規定,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自轉登記下期起,按照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轉登記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稅。這里的“轉登記下期”指的是,按季申報納稅人自下一季度開始,按月申報納稅人自下月開始。
四、關于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或留抵進項稅額的處理
《公告》規定,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統一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中核算。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時,應區分轉登記日當期是否已取得發票,進行相應的處理。
五、一般納稅人銷售和購進業務在轉登記后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處理
一般納稅人經營期間的銷售或者購進業務,在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應按照一般計稅方法進行調整。納稅人應調整轉登記日當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
六、關于轉登記納稅人增值稅發票開具問題
為了給納稅人開具增值稅發票提供便利,《公告》規定,納稅人在轉登記后可以使用現有稅控設備繼續開具增值稅發票。轉登記納稅人除了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外,在轉登記日前已做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的,還可以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七、關于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條件
《公告》規定,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如納稅人連續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則應按照規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轉登記納稅人按規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2019-07-05 09: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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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帆老師 解答
2020-07-14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