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繳納房產稅的計稅基礎是最開始建房的金額,還 問
繳納房產稅的計稅基礎是最開始建房的金額。 答
養殖公司的活動板房繳納房產稅進行稅源采集:房產 問
你選擇其他用途就行了 答
2024年更正申報個稅后,所得稅報表在哪里調增? 問
您好,在職工薪酬這個表上面 答
平時買的一些材料是不是也要攤到成本里面去? 問
領用或使用材料時,才分攤到成本中 答
老師您好,第1年公司轉入基本戶1W,今年第4年,才個性 問
若確實是實繳1萬,不會有問題。 答

差額征稅是差部分享受小規模納稅人的優惠政策還是差額前收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的優惠政策呢?
答: 是按差額后的銷售額作為銷售額合計數 判斷是否符合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條件的。
季度銷售額低于30萬元,免征教育費附加季度銷售額低于30萬元,免征地方教育費附加這是小規模目前附加稅的優惠政策嗎?那一般納稅人附加稅有優惠政策嗎?
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 財稅[2016]12號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擴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經費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關部門和單位預算,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積極支持相關事業發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1月29日 解讀: 1、本文的重點在“擴大范圍”上,文中已經無“小微企業”的限制條件,把范圍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繳納義務人”,只要應納稅的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規定金額的所有納稅人都可以享受此優惠政策。 2、能否減免主要看銷售額是否超過10萬元,與是否繳納增值稅沒有必須聯系。即使銷售額在3萬元--10萬元之間,不能免增值稅的,也可以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此前仍然執行財稅[2014]122號文件。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小規模納稅人減半征收優惠政策條件
答: 財稅[2019]13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